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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02月01日

普洱茶故事:易武同庆号的合伙与分伙

 本文基于多份民国时期档案,呈现当年普洱茶大商号易武同庆号合伙与分伙的过程,从中可以了解到当时易武普洱茶的发展状况,也可以从侧面了解当时的茶叶大商号的财产情况。
作者简介:
李路,云南茶马古道学会特约学术委员,自由撰稿人。
2005年发起组织云南普洱茶产业诚信自律活动并发表全行业《昆明共同宣言》。2007年参加第二届普洱茶国际研讨会发表《自强不息厚德载物》论文。此后十余年专注民国云南茶业历史,先后在报纸刊物上发表文章数十篇。2019年撰写的五篇文章收入云南省档案馆出版专著。
易武茶山的名气除它是古“六大茶山”之一,代表并留存着滇茶一段重要的历史外,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在香港、马来西亚还存世有极少老茶号的茶品,如“同庆号”、“宋聘号”、“同兴号”等。这些存世老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部分民国普洱茶的状况,它们是普洱茶的实物历史,有着特定的历史意义。
“同庆号”是民国易武的一个重要茶号,也是各类文章讲故事较多的一个易武茶号,但真正对它进行深入研究,探究其真实历史的,迄今为止还数詹英佩和杨凯先生。他们在采访相关当事人,查阅文档,厘清历史疑问等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,这使我们对易武“同庆号”的认知上前进了一大步。但同时也由于可信史料的匮乏,对“同庆号”的研究依然有很大的不完整,一些问题也还待进一步校正。
笔者在研究民国时期“六大茶山”的过程中陆续发现了“同庆号”的一些史料,这些史料虽还不足完整勾勒出一个历史悠久茶号的全貌,但也可管中窥豹,为“同庆号”的残缺历史再添上几分骨架。
笔者将以九篇文章来叙述它的相关历史。本文是关于“同庆号”历史的第三篇文章。
一、刘向阳与杨吉三
在过往文章中有个别作者曾提到过易武“同庆号”刘向阳与石屏杨吉三合伙经营“同庆号”,后又分家,但语焉不详,究竟情况是否真实,未见有任何史料引证。笔者在整理民国滇茶历史文档中发现了刘杨两家合伙及分家的史料,这将有助解开“同庆号”及刘、杨两家的一些谜团。
“同庆号”在易武的历史很早,2005年高发倡先生收集的《恒盛号茶庄手记账》中有“同庆号”的这样一条记载,这是“同庆号”一个借条的,借条原文如下:
“光绪十四年仲春己酉,暂借倚邦恒盛茶号银七十两,下月内还清。易武同庆号刘顺成亲借。”
以此界定,不迟于光绪十四年(1888年),刘顺成已经在经营“易武同庆号”。
据刘顺成《墓志铭》载,1895年(光绪二十一年),刘顺成在易武去思茅的路途染疾而亡,终年53岁。那么刘顺成的儿子刘向阳接手易武“同庆号”应该是1895年。
刘家是石屏宝秀人。虽然去易武经营茶叶很早,时间很长,但根毕竟在石屏。赚了钱大部分还是要在石屏购田置房,修建宗祠。这才能光宗耀祖,显赫乡里。刘向阳及后代的活动在石屏留下了不少踪迹。
杨吉三,生于1868年(清同治七年),亡故时间不详。
杨吉三在石屏是有头脸的人物,民国早期当过石屏南关保董。
民国十三年(1924年)七月十四日,石屏县商会第五届会议召开,杨吉三当选为商会会长。可见这时他在石屏具有了一定影响力(石屏商会在1936年前共召开八届,1936年后将此八届统称为第一届的八次)。
在商会的职员履历表册上我们见到了杨吉三的履历,此时他五十六岁(其年龄在不同年份表中都有出入。均保持原始记录),所从事行业为棉、茶,所用行号为“光裕泰”,住南关铺。
杨吉三光裕泰茶号
“光裕泰”是杨吉三自己经营的茶号,所以“同庆号”当初有“总发行云南石屏光裕泰、制造厂易武同庆号主人谨识”的商标流传。
民国期间,石屏商会大约召开过十五次,主营茶叶的商号有两人当过会长。一是“乾利贞”商号的袁嘉壁,另外一个就是“同庆号”的杨吉三。袁嘉壁是在民国二年(1913年)担任石屏商会会长的,他当时代表的是“乾利贞”商号。十多年后(1924年),杨吉三以他的“光裕泰”——“同庆号”的总发行又走上了商会会长位置,这时的“同庆号”应该进入了鼎盛时期。后来,“同庆号”影响日益扩大,1940年4月22日,石屏县商会改选第三届执监委员,杨吉三不再以“光裕泰”的面貌出现,而是打出了“杨同庆”牌号,刘向阳则成为“刘同庆”。尽管这时两家已经分伙。
在刘、杨两家合伙期间,经营得到快速发展,大量金钱源源滚入刘、杨两家。刘向阳陆续在石屏购田置业。
二、刘向阳缴纳积谷
民国时期,云南为赈灾救荒,后更为抗战需要,在各县实行建仓积谷。各县均有积谷数额,按田亩摊派,殷实大户自然缴纳多些。
刘向阳留名信札
1935年初,刘向阳所居住的石屏县南镇,积谷一事由镇长召集民众开会,告知此项积谷按照之前派员调查,本镇人民存谷数摊派按每收一石抽二斗。但各户应摊派具体数额未定。3月,刘向阳接到镇丁送来的通知,内容是经民众公议刘家应捐积谷陆石。这是按刘向阳的田地收租三十三石伍斗基数计算而来的。这次没有召开民众大会,是由镇长等少数人拍板。刘向阳当然不能认可,他向县参议会申述说:
“对于摊派积谷数,民殊诧异。原来的议决案纵要另行变更亦应重新召集民众公议宣告,使一般民众心悦允服。这样不按规章,就说是经民众公议,试问何为公?民真不解也。”
刘向阳又说:
“重新召开二次会议表决应由各闾(同“里”)长协同该闾人民筹商,公正将捐数公开,并报审核,再行决定。商民并未见闾长之面,怎能就这样决定?”
刘向阳自移居到石屏南镇以来,各项公捐他认为对他是每多不平,为什么会这样?他认为此种情节,应是当道诸公不明瞭近年来他的遭遇,而仍把他视为殷实大户。殊不知在民国前后,尽管他置得田亩四份,计入原租三十二石五斗,但近年来为天时干旱,其租逐渐减少。收不敷用工。上年秋收仅收得拾伍石伍斗。他说这些“均有契簿可查考,倘有隐瞒甘愿充公”,这是他感到不平的事因。
更让他不平的是:他的粮食仅收得如此少数而尤应捐六石,而较他多收几倍之家不知又增加若干?每一次申述都说他田亩虽少,但有经商之收入,其在易武发财的名声不小。
刘向阳说:
“以他现下之境况,真是愧不可言。别人是真富足,他则是徒负发财之虚名。在石屏做商业的怎可能与在个旧开厂做矿发家之人相比,这不啻天壤之别。”
大名鼎鼎,在易武做茶的“刘老太爷”真是“徒负发财之虚名”吗?估计镇上,县里是不会相信的。
早在1913年6月,石屏县修建小河底河铁索桥时刘向阳就是列为劝捐名单上的富商。盛易祥。